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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OVATION
“双轮双核”
多业态立体联动,构建集人民美好生活场景于一体的“大悦”生态圈
以“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高质量发展各项地产创新业务”为目标,大悦城控股创新发展领域积极拓展、不断寻求新的价值增长点。
长租公寓
「Joyer Apt. 大悦乐邑」

「Joyer Apt. 大悦乐邑」是大悦城控股旗下以创意与趣味为主导,将居住、社交与活动完美结合的长租公寓品牌。秉承「生活新主意」的品牌主张和「趣味、创新、亲切、安心」的品牌特质,大悦乐邑致力为充满活力的城市菁英人群提供惬意的居住环境和愉悦的生活氛围,共分为大悦乐邑OLIVE、大悦乐邑、大悦乐邑fresh三大产品线。

大悦乐邑将陆续布局北京、深圳、天津等一、二线城市。

经典项目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0年3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责任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遵循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责任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遵循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