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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
OFFICE BUILDING
“双轮双核”
多业态立体联动,构建集人民美好生活场景于一体的“大悦”生态圈


大悦城控股通过旧改提升、轻资产输出、基金并购等方式,择机发展有质量的写字楼产品,助力地方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和腾笼换鸟。

创新打造通过智慧云平台为租户企业提供高效解决方案的运营体系“3C运营服务体系”,包括COFCO Fantasy(悦创)、COFCO Life(悦享)、COFFICE (悦智),可满足B端租户企业办公服务需求及C端客群生活服务需求:COFCO Fantasy 悦创,满足B端租户企业办公服务需求,助力入驻企业发展;COFCO Life 悦享,满足C端客群生活服务需求,保障办公人员生活需求;COFFICE 悦智,链接COFCO Fantasy(悦创)和COFCO Life(悦享)的核心引擎,通过智慧赋能,提升管理效率,提升资产价值。

目前,大悦城控股写字楼产品布局一线城市核心商务区,拥有北京中粮广场、中粮·置地广场、深圳中粮地产大厦、深圳中粮亚太地区总部(代建项目)、香港中粮大厦等10余个高档写字楼。



经典项目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0年3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责任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遵循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责任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遵循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