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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
HOTEL
“双轮双核”
多业态立体联动,构建集人民美好生活场景于一体的“大悦”生态圈
北京华尔道夫酒店
开业时间:2014 年
建筑面积:4.4 万平方米
地理位置:北京市东城区金鱼胡同5-15号

北京华尔道夫酒店位于繁华的王府井核心地段,由一栋50米高的纯铜主体现代建筑和两座精致的二层仿古四合院组成,老北京积淀深厚的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的都市格调在此融合,相得益彰。拥有176 间各具特色的客房,并配备一流的会议室、餐厅、水疗及室内泳池等设施。秉承至真华尔道夫服务理念,酒店以低调奢华又具个性化的方式关注每一个细微之处,使每一次住宿都成为令人难忘的美好回忆,成就华尔道夫体验。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0年3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责任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遵循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责任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遵循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