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请输入关键字
酒店
HOTEL
“双轮双核”
多业态立体联动,构建集人民美好生活场景于一体的“大悦”生态圈

大悦城控股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涉足酒店业,长期专注于商务酒店与休闲度假酒店的投资开发,与众多国际豪华酒店品牌结成战略联盟,在精选地段开发地标级豪华酒店项目。目前大悦城控股旗下运营的酒店及酒店式公寓有北京华尔道夫酒店、三亚亚龙湾瑞吉度假酒店、三亚美高梅度假酒店、三亚凯莱仙人掌度假酒店、上海鹏利辉盛阁公寓等。

同时,大悦城控股致力为追求自我风格的菁英群体提供不一样的酒店居住体验,以精选服务式酒店为定位,以大悦城独特的生活方式为基调,打造大悦城控股的全新自营酒店品牌——Le Joy Hotel 大悦酒店。

Le Joy Hotel 大悦酒店位于城市中心位置,与大悦城商业综合体相邻, 以25-40岁的城市中高端商旅人士为主要客群,以爱好交往和追求自我风格居住体验的人群为核心目标,致力于打破工作与休闲的分界,重新定义人们的生活方式与酒店的传统运营模式。

秉承“变幻方寸间”的品牌主张,Le Joy Hotel大悦酒店为酒店不断注入新元素与新体验,为消费者带来惊喜,与源源不断的灵感启迪; 通过贴心的服务感动消费者,让每一位住客都感受到如家一般的温暖体贴; 利用智能设备化繁为简,让科技与智能赋能每一位酒店住客,让时间尽在掌控,自由自在; 与大悦城综合体商家、活动双向联动,打破传统酒店的配套束缚,让每一位住客享受舒适居住的同时,也可以随时随地,方便快捷的享受到大悦城商业综合体的更多服务。

经典项目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0年3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责任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遵循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责任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遵循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