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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
OFFICE BUILDING
经典项目
多业态立体联动,构建集人民美好生活场景于一体的“大悦”生态圈
汇京双子座(轻资产项目)
开业时间:2005年11月
改造后开业时间:2023年10月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地理位置: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

汇京双子座是一座集写字楼与商业于一体的CBD国际甲级办公综合体,由中粮集团大悦城控股以资产管理的合作模式与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携手开发运营。项目锚定北京CBD城市更新标杆定位,以"产商融合"为核心特色,将甲级办公与全场景商业业态一体化布局,成为CBD区域发展的示范样本。

大厦全面落地大悦城控股标准化运营服务体系,以运营服务、绿色低碳、人文文化、品牌示范四大维度统筹提质升级,持续迭代全场景融合型商业业态,充分激活阳光城市庭院全天候公共空间价值,深耕突破传统办公边界、兼具文化滋养与生活美学的楼宇"第三空间"创新实践,构建产业与商业相互赋能、办公人群与消费场景深度联动的复合型商务生态。凭借在可持续建筑与健康建筑领域的领先实践,汇京双子座荣膺LEED-EB与WELL V2双铂金认证,并于2024年获评第三届北京城市更新最佳实践优秀项目,成为北京存量楼宇更新与产商融合发展的标杆案例。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0年3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责任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遵循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责任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遵循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